湖北各市县河砂可采区685个 年开采量超5000万吨

来源:水利部
时间:2020-09-10
摘要:近两年来,湖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全省成规模的非法采砂基本绝迹,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近两年来,湖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全省成规模的非法采砂基本绝迹,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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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高位推进,全面谋划部署

2018年底,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2019年初,湖北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河道非法采砂整治2019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印发了《关于河道采砂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着眼源头整治,严控采砂船舶

2019年,全省共拆除“三无”采砂船舶426艘,拆除采砂机具370台(套),消化转产本籍采砂船舶88艘,遣返外省采砂船舶104艘,开具采砂船舶移动函91份,建成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83个,集中停靠监管各类采砂船舶445艘。

着眼形成合力,强化联合执法

2019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8.4万人次,开展日常巡查4.7万次,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9312次,其中“2019-联动”系列多部门全江清江联合执法行动5次,全年共查处各类非法采砂案件1282件,向各级公安机关移送非法采砂入刑案件96件,向各级扫黑办移送扫黑除恶线索86起。

着眼疏堵结合,探索综合利用

针对日益突出的砂石资源供需矛盾,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多渠道增加砂石资源供给,疏堵结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019年,湖北省办理长江河道采砂许可项目11个,许可总量448.9万吨;

由地方政府主导,组织开展长江河道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审批办理航道疏浚、涉水工程砂料综合利用项目7个,可利用砂料832.3万吨;

会同长江委、宜昌市政府组织实施三峡库区淤积砂综合利用试点,采取“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定向供应重点工程”模式,可利用砂300万吨。

修订印发《湖北省河道采砂规划与许可分级管理规定》,各市县全面编制修订河道采砂规划,规划河道(河段)168条(个),设可采区685个,年度控制开采总量约5263.6万吨。

着眼效能提升,强化能力建设

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运用“人防+物防+技防”对河道采砂实施综合管控。长江沿线初步建成33个河道采砂管理执法基地,执法船50艘、执法趸船19艘。湖北省水利厅会同省公安厅和长航公安局举办联合执法培训,先后培训一线水利、公安联合执法骨干500余人。建成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采砂规划、许可、现场监管、违法案件查处以及重大案件督办等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动态管理。2019年,组织主流媒体对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专题报道,形成了打击非法采砂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