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引下,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矿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有力地提升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目前,浙江省矿业发展基本实现四大转变,浙江省累计建成绿色矿山468家,建成率达79%,为“美丽浙江”增添了靓丽底色,为全国提供了浙江经验。
矿产开发布局不断优化。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总面积大了,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总面积少了,矿山占用土地总面积少了。据统计,全省完成各类保护区内18宗矿业权清理退出工作,禁采区总面积从2万平方公里扩大到4.53万平方公里,禁采区内矿山全部关停;开采区总面积从近1万平方公里减少到4580平方公里,集聚矿山75%以上;矿山占用土地总面积从222.76平方公里减少到187.1平方公里。
矿山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山总数大大减少,年开采总量大幅提高,大型矿山多了。据统计,全省矿山总数从最高时13000多家大幅减少到目前的1000家以内,年矿石开采量从不到1亿吨提高到5亿吨,单矿平均年开采规模从4.2万吨提高到53万吨,大型矿山比例提高到61%以上。
绿色开采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浙江省建成全国萤石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盘活难利用萤石矿石量2200万吨以上。26家矿山企业被评为全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示范工程,5项矿山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进入国家名录。矿山开采、加工、储运集成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涌现出一批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矿山,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浙江省完成48个县(市、区)2805个废弃矿井治理任务。累计治理废弃矿山2525处,治理恢复面积9.49万亩,涌现出湖州仁皇山、宁波吉利赛车场等一批矿山治理成功案例。累计建成绿色矿山468家,建成率达79%,71家矿山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湖州是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全省90%以上的矿山粉尘防治达标运行。建成国家级矿山公园5个。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浙江省矿业发展基本实现四大转变:在开发导向上,由过去单一矿产开发向矿产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共赢转变;在矿业结构上,由过去“小、散、弱”向“大、聚、强”高质量发展转变;在产业链上,由过去单一矿产品销售向矿产品成品化、产业化延伸转变;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上,由过去单一的企业治理、政府治理向企业、政府、社会共同治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