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江江苏段浮吊已100%清理出了过驳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和总量留下来的344艘浮吊,在三年过渡期满后也将全面取缔。
2017年,江苏省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水上过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一起,全面启动整治工作任务。
“数量大、需求旺、利润高、主体杂、流动性强是水上过驳整治的五大‘拦路虎’。”参与整治项目的江苏海事局工作人员杨宗宝介绍,整治行动前,江苏有700台过驳浮吊,近万的从业人员,每年完成近3亿吨的过驳货物量。
据不完全统计,由沿江八市政府牵头,交通(港口)、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安全维稳行动1108次,共出动执法船艇10386次,执法车辆4285台次,执法人员41219人次,整治期间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推进过驳“弃水上岸”
目前,江苏已将需清理的356台浮吊全部清理出过驳市场,留下的344台符合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的浮吊也全部进入临时过驳区。在临时过驳区,江苏省对浮吊统一进行了浮吊用油、生活垃圾处理、水源地保护等防污染管理。
过驳整治任重而道远,已在现阶段取得一定成绩的江苏,接下来将如何规划?
今后江苏将常态化、长效化对非临时过驳区范围内的过驳行为进行严格执法,为准入浮吊和配套船舶安装500套身份识别与轨迹传感器,持续严控辖区浮吊动态,全天候监管浮吊动向,确保准入浮吊数量“只减不增”,严格控制过渡期期间过驳区作业水域范围。
此外,江苏将根据该省对砂石等原料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改造升级现有码头,建设专业砂石装卸码头,不断提升码头砂石装卸能力,确保三年过渡期后,江苏省规范的砂石码头装卸能力能够满足全省需求,实现过驳“弃水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