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以北,隶属黄冈市。蕲春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停矿、停砂、停码头“三停”工作,自元月3日起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开启了新一轮全面禁采工作。
人工盗采严重
禁采启动后,县域市场黄砂供应一时终止,各种囤砂转运、水洗山砂趁夜“上岗”。人工盗采也随之轮番上演,各种“蚂蚁搬家”式盗采现象层出不穷。 元月10日上午,由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邓新文同志带队,组织巡查专班对人工盗采多发的漕河镇团石头村胡春塆及对岸横车镇蔡畈村蕲河河段进行突击巡查。河道两岸人工盗采现场热火朝天,沿河村民手持铁锹继续参与盗采,丝毫没有因水政执法人员到来而停止非法盗采行为。 由于人工盗采是一种涉众行为,只能对参与盗运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震慑作用难以体现,导致了人工盗采猖獗,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村民理论“人工采砂”不违法
就现场情形看,该盗采点附近包括河对岸横车镇蔡畈村辖区两公里范围内,同一时间人工盗采作业点多达11处,甚至在沿河村民中间出现“人工采砂不违法”的错误言论。
“蚂蚁搬家”因何不休?
探究人工盗采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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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百姓沿袭着靠水吃水的传统观念,把村庄就近河道当作自留地,任意破坏河堤,肆意盗采黄砂,甚至公然与执法人员理论“采砂不违法”。由于涉及人数之众,只能现场驱散,违法责任因涉众面广而无法定性,处罚打击难度大。
2
人工盗采运输车辆多是小型农用车,四通八达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给小型农用运输车辆随意进出河床提供了便利,“‘船’小好调头”,与水政执法人员玩“游击战”“躲猫猫”,因法律对盗运处罚力度有限,盗运黄砂车辆治理成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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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点多、面广、战线长,水政执法一时鞭长莫及,往往是群众有举报,却因无法迅速到达现场而饱受群众诟病。前面处罚后面来,尾随执法作暗梢现象已成家常便饭。甚至是一河两岸同时“开花”,这边打击盗采形势紧张,对岸盗采却热火朝天,毫无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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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河河床裸露,黄砂成色好,砂质优良,即采即用,人工盗采工具简单,法不责上砂百姓,违法成本低廉。盗运黄砂除了个体私用,更多的会送往各种商砼企业、灰砂砖厂、预制厂等,甚至供应外县、市黄砂市场,市场需求量大,导致砂价飞涨,盗采暴利,造成了人工盗采现象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河长制对“蚂蚁搬家”说不!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仅靠水利部门一家难以形成有效管控。2017年12月13日,蕲春县县、乡镇(办)、村三级河长、湖长、库长名单公示。通过三级河长制度落实,形成纵向到底的河道监管体系,并切实强化乡镇级政府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对于河道采砂管理而言,我们更加希望,在水利部门同各级河长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建成治理人工盗采的坚固长城。
安徽黄砂进入蕲春县
自开展 “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以来,县河道采砂管理局严格落实“三停”要求,全县黄砂一律停采、停运,由于市场的巨大需求,黄砂价格不断攀升,打击非法盗采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日前,县水政监察大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徽黄砂正在进入蕲春县市场。
大同镇两河口村八组囤砂点
大同镇两河口村八组囤砂点
1月11日上午,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大同镇两河口村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大型囤砂点。现场勘查显示,此囤砂点砂堆长50m,宽30m,高约3m,总方量约4500方。经走访多位村民了解到,此处责任田属于该村八组村民陈某群,黄砂系本村村民王某庆、王某华购买自安徽太湖,且由他们囤集并对外销售。现场调查发现,囤砂点安装有地磅,已对外销售多日。
为积极推进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停矿、停砂、停码头“三停”工作落到实处,自元月3日起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开启了新一轮全面禁采工作。水行政执法部门也随即加强了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的全天候巡查力度。各种涉砂举报案件逐渐减少,夜间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打击非法盗采、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