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非法采砂长期存在 当地政府有责任吗?

来源:长城网 常金沙
时间:2018-11-15
摘要:事实证明,许多时候,政府部门的有意不作为、乱作为,往往比无能为力更糟糕。

——转载自《长城网》 原标题:非法采砂多年不治,河长干嘛去了?

非法采运河砂,河长制为何会失灵?今年以来,河南省鲁山县非法采运河砂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生态环境部和多家媒体通报、曝光。记者13日从平顶山宣传部门获悉,当地正对此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已对负有主体责任的28名公职人员启动问责程序。(11月13日新华社)

1542272322.jpg

石料加工点位于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河滩上(图片来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报道称,沙河河段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非法采砂不仅严重破坏河道生态,威胁防洪安全,更威胁当地饮用水源安全。对此,当地政府想必是心知肚明的。

而与暗管排污致河水变质难发现不同,非法采挖的沙河河段,都是动静不小的露天作业,明显不靠谱的“疏浚清障”,早就被当地群众识破,此后的投诉举报不断,央视和当地媒体也曾多次曝光。但未被阻断的非法采砂行为,一再证明当地的整治,都是装模作样的。

在各级保护环境的高压态势下,大规模的非法采砂行为,之所以能长期存在,问题的根源在当地政府。

督察组通报称,鲁山县政府自2017年开展“清障疏浚”工作后,从方案制订到施工组织,均未考虑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甚至以“清障疏浚”之名,行砂石加工之实,牺牲环境,“两头获利”。施工企业向县财政上缴资源税达253万元,其中一半左右来自沙河。

如此一手放权采砂,一手大把收税,虽是杀鸡取卵,但因财政入账可观,加上当时好像也没人感觉到有何风险,既然甜头大,风险小,整治来真的,岂不是让其自断财路?这其中,表达的或许是当地政府的权力意志,整治谈何容易?

而在工程招投标等环节中,一干公职人员的“好处”大概也不会少。否则,我们很难理解,会有那么我的部门及公职人员为此卖力。以至于当地在被平顶山市约谈之后,也无动于衷。

这也说明,被扭曲的权力意志是可怕的,而多部门权力叠加之下的意志表达,更具破坏性和杀伤力。事实证明,许多时候,政府部门的有意不作为、乱作为,往往比无能为力更糟糕。

据介绍,目前,已对负有责任的5名县级干部完善执纪问责相关文书,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河务、环保、林业和国土等多个部门的28名公职人员启动问责程序。由这些问责对象,我们不能揣度基层被扭曲的权力意志的表达轨迹。

鲁山县沙河河段被长期非法采砂,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行之已久的制度——河长制。这起事件暴露的问题很多,按照问题整改的一般规律,事件善后,少不了对于现行制度的补漏。弥补河长制存在的漏洞,也当成为其重要内容。

1542272279.jpg

所谓的“清障疏浚”加工点中的砂石加工设备(图片来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这些年,河道被污染事件高发,事后人们追问:河长干什么去了?

不过,我们更该关注的,或许是河长的无奈。眼下的河长,就其实质而言,只是个虚职,除非其是被赋予了重权的某个“一把手”比如县委书记、县长。事实上,在多部门权力交叉运行的环境里,在众多“局长”乃至权力更大的什么“长”面前,一个“河长”能发挥多大的护河能量,恐怕很难说。

河道遭殃,不见河长,这不正常。或许河长也有“为难之处”,比如他们的是否有“奉旨”而为的无奈?是否也会在利诱或威逼之下“缴械”?如何防止“河长”被“非法开采”?在对非法采砂事件进行问责的同时,这些问题也值得反思。(常金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