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去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省已关停违法违规采砂场699家,关闭砂石料场144家,累计清理河道2800多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20多万吨,疏浚河道6200多公里,拆除非法建筑物8340座。
2017年7月,《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实施。这一成绩得益于甘肃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以及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
截至今年5月底,甘肃省级总河长、河长巡河17人次,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巡河5.7万多人次,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同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将河长制工作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截至目前,各地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696次,有效推动了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河湖治理见行动、见实效。
在全面建立河长体系的同时,部分地区还将人工湖、水库、淤地坝、重点骨干渠道纳入河长体系,同步建立了湖长制、库长制、渠长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甘肃省还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群防群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