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示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产品目录,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综合利用。
产品目录对煤矸石、尾矿、冶炼渣生产建筑砂石骨料(含机制砂)的综合利用条件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未来,国家将建立统一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是指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的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及相关产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目前,《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39,010-68205363(传真)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