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砂石骨料网
编者按
“我们又用不到那么多砂石,拆了好。”某砂石厂强拆现场,附近村民如是说。
与附近居民的关系已经成了相当部分砂石企业的心头病,本案例就是一家砂石企业遭遇村民不断举报,甚至闹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而最终的调查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其举报的事实几乎都不成立,联系举报人则拒绝参加听证会,当地政府还苦口婆心地强调了砂石对各项建设的重要性,颇具黑色幽默的色彩。
可以看出,合法合规是该企业最终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调查下“挺住”的主要原因,但因举报造成的停产损失谁来承担?
我们绝不是煽动砂石企业与周边居民的对立,因为一旦发生纠纷,与企业相比,普通居民在能够利用的资源方面天然处于弱势一方。政府、企业、居民三方都有义务搞好和谐矿农关系、避免过度反应,尤其应摒弃“谁弱谁有理”这一观念,依法解决纠纷。
岑溪市政府网
正文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马路镇富祥石场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受理编号:X07030078)
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梧环督信〔2018〕258号),举报件编号:X07030078,反映马路镇富祥石场环境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2018年7月4日,由岑溪市国土局牵头组织了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组成了工作组,对信访反映富祥石场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就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一)反映2017年8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核实,石场距离村民(吴彦英)的私宅270.3米,不符合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规定,富祥石场不具备继续开采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富祥石场成立于2006年,2007年4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2016年联合调查取证,石场先于村民(吴彦英)房屋建设。在富祥石场矿区范围问题上,2016年4月以前,富祥石场矿区边界距离最近民房的距离分别是:距莫振岳屋233.8米(已被石场租用);距吴彦英屋270米;距莫屋296.9米。富祥石场在2016年4月向国土部门提出变更矿区范围的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后富祥石场通过聘请广西青春测绘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具备相应资质)对矿区周边环境距离实测图表明,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确定,开采深度:+386M至+180M标高,矿区面积:0.1470平方公里。对矿区边界距离最近民房实测距离如下:距离莫振岳房屋325.70米,距离莫泽房屋360.16米,距离吴彦英房屋306.28米。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富祥石场矿区边界距周边最近民房距离均超过300米,符合有关规定。
2018年3月28日,市安监局委托广西秀山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该公司证书编号:乙测资字4510675)工作人员,会同市国土局人员,到富祥石场现场进行安全距离重新核定,从广西秀山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提供的岑溪市富祥石场矿区周边环境实测图表明,富祥石场矿区边界距离莫振岳房屋325.72米,距离莫泽房屋359.53米,距离吴彦英房屋305.61米,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9号)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富祥石场矿区边界距离周边最近民房均超过300米,符合有关规定。
(二)反映该石场涉黑经营十多年,借用政府权力强行征地、占地,导致大片田地被填没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石场自经营至今,岑溪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从未接有富祥石场所属五星村群众因被恐吓手段强行非法征用、强填和淹没田地、威胁人身安全的报警投诉及110转警,暂未发现涉黑经营事实。石场是否需要占用村民的土地,由石场方与村民方协商,不存在借用政府权力强行征地、占地的问题。
(三)反映整改过程弄虚作假,数百米高的山沟中堆积的几百万立方泥土不做任何处理,淹没了灌溉和饮用水源泉眼也未作清理,造成农民饮水和灌溉用水困难问题。
经调查,部份属实。
该石场在开采过程中,对剥离出来的表土集中堆在石场的西南角。在2016年8月,岑溪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废土临时排土场存在安全隐患,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16年9月13日,市安监局派出工作人员并邀请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到岑溪市富祥石场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复查验收。石场在废土临时排土场坡底拉起彩色警戒线、竖立警示标志,安装2个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废土临时排土场实行了分级,堆土场上方设置了截水沟,每级设置了水平排水沟,所有水平排水沟汇集于纵向排水沟后汇入开采区排水系统排入沉砂池。废土临时排土场种植了树木进行复绿。岑溪市富祥石场2016年修订《岑溪市富祥石场排土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中详细分析排土场危害情况和事故风险情况,设置应急处置机构、程序、措施和落实通信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同时,富祥石场通过组织企业矿长、职工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专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验收,验收评审情况为:具有可操作性。2018年6月27日,富祥石场在弃土场周边新增一批安全警示标语。
2018年6月,市安监局聘请广西秀山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证书编号:乙测资字4510675)对岑溪市富祥石场弃土场堆放量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为:1.岑溪市富祥石场弃土场实测最大高程为339.740米,最小高程为290.443米,最大高差为49.297米。2.计算界线平面面积为7857.0平方米,挖方量为1099.3立方米,填方量为52758.7立方米。堆积在山沟的泥土是用于石场闭坑后进行复垦用的,不需要清理。
经调查,淹没了原饮用水源泉眼这个问题属实。但经双方协商已进行了一次性补偿。富祥石场的前身是由岑溪市马路镇五星村六组村民谢柱昌、谢勇昌、吴彦英、莫振岳、谢德昌、谢武昌等人于1996年合伙经营的采石场,石场山地为五星村集体山场。但于石场在经营当中出于各种原因几经转包,终由陈福祥经营该石场,命名为岑溪市富祥石场。经核查岑溪市富祥石场所在地不属于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群众来信所反映的水源被填埋是属实,但这个取水点受益户于十多年前已自动放弃。情况是这样的:2005年前只有石场原经营者吴彦英在石场山旁欧狗沟(地名)取水作为生活用水,2005年后由于五星村村委将石场外林地发包理文公司(造林公司)种植速生桉,桉树成林后造成欧狗山(地名)山水泉水水质变差,吴彦英放弃饮用该水源。陈福祥接手经营石场后弃土填埋了吴彦英原取水点水井(水井在石场弃土场内),为此吴彦英认为石场填埋了其水井,则要求石场老板对水井进行补偿,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由石场一次性补偿吴彦英人民币3000.0元,该问题得到解决。
为进一步核实村民反映没有水用的问题,市联合工作组走访了石场附近村民谢勇昌、谢振某两人了解用水情况,谢勇昌户据其本介绍使用的是井水,谢振某使用的是山泉水(取自其屋背山的山泉水),谢勇昌户饮用的井水水质较好,肉眼看不到悬浮物,谢振某使用的山泉水则有少量木叶之类的悬浮物,其他村民房前屋后都铺设许多通山泉水的胶管,且水池也有水溢出,可见该村民并无没水可用。灌溉农用水塘在富祥石场堆料场的旁边,经调查,6月9日前该水塘是储有一定(蓄水深度约1.0米左右)的水量的,但是在10日一村民自行把该水塘的水排放完。
(四)反映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极其严重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2016年7月自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广西以来,连续多次接到关于岑溪市马路镇富祥石场开采问题的相关举报。为此,梧州市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富祥石场被举报问题联合调查,发现富祥石场存在七大需要整改的问题,并列为自治区重点督查案件。针对梧州市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的七大问题,岑溪市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环保迎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富祥石场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节点,组织环保、公安、国土、安监、林业、水利、农业、马路镇政府等部门对富祥石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2017年5月份前,富祥石场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于2017年5月5日向梧州市中央督察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5月9日梧州市组织由12位验收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该石场进行现场验收,并在2017年5月24日至27日在梧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富祥石场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开,期间没有接到投诉或提出质疑等情况,2017年6月12日通过整改验收并上报自治区销号。2018年2月27日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桂环督办函〔2018〕15号),同意富祥石场环境问题的案件予以备案销号。
我市针对中央环保督查交办富祥石场案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均如实的进行调查及回复,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已责令石场进行整改。2016年以后,该石场完善和办理了相关手续,营业执照注册号450481300000510;取得环保部门《关于岑溪市富祥石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6〕43号);取得水利部门《关于岑溪市富祥石场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岑水函〔2015〕37号);采矿许可证号C4504812010097120075027,有效期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桂D)FM安许证字〔2017〕0001号,有效期为2017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分别获区林业厅分别以桂林地审字〔2007〕2号、桂林地审字〔2007〕351号、桂林审政字〔2012〕411号等批文行政许可使用林地,并已依法办理了行政许可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手续;取得《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岑溪市富祥石场临时用地的批复》(梧政函〔2017〕73号)。
石场的矿区范围已由原来2016年以前的0.1533平方公里变更为目前的0.147平方公里,新的矿区范围距离莫振岳房屋325.72米,距离莫泽房屋359.53米,距离吴彦英房屋305.61米。
开展了排土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排土场已进行了坡底拉起彩色警戒线、竖立警示标志,安装2个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废土临时排土场实行了分级,堆土场上方设置了截水沟,每级设置了水平排水沟,所有水平排水沟汇集于纵向排水沟后汇入开采区排水系统排入沉砂池。已编制完成《岑溪市富祥石场排土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中详细分析排土场危害情况和事故风险情况,设置应急处置机构、程序、措施和落实通信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2016年11月堆土场已按林业部门要求种马占相思树苗,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2018年石场复产后,林业部门检查该堆土场复绿的树苗由于开挖排水沟损失不少,成活率达不到90%的复绿标准,6月5日责令石场再补种林木和撒播草籽,6月11日林业部门现场检查,石场业主已补种荷木和撒播草籽。
石场完善了生产系统的喷淋除尘设施、配置了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制道路扬尘,增设了2台除尘雾炮机。清理了储水池的碎石,对沉砂池进行分级沉淀,增设了警示牌和警示标志。
2018后6月22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富祥石场下沉督察,现场就群众关心安全距离、弃土堆放、粉尘噪声、用水安全等进行核查。
(五)反映2018年6月11日工作人员进村对水质、房屋震裂取证,并未对真正受到污染并面临干枯河沟取水,而是村民饮水困难后挖几十米的井水抽样,同时村民要求对真正震坏的房屋进行取证时却置之不理,故意对未受损的房屋进行取证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岑溪市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在采样监测时,均严格按照监测操作规范进行监测。除了对水井进行取样外还对其它地表水进行采样,并严格按照《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的要求进行采样。
富祥石场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复工后,于2017年12月28日,委托南宁力筑爆破施工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该公司具有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三级资质)向市公安局申请使用爆破物品。2018年1月15 日经批准开始使用爆破物品。该石场复工以来的爆破作业一直是委托南宁力筑爆破施工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承担。岑溪市公安机关按照爆破公司制定的爆破施工技术方案审批购买、使用炸药、雷管等爆破物品。爆破作业采取露天深孔分段延时爆破方式,爆破作业点离民居的安全距离均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每次起爆作业都按规定进行安全警戒,以防止人及其他动物进入,同时进行人工监测,防止飞石、振动危及周边房屋及人畜安全。自富祥石场复工以来,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未接有群众因石场爆破振动造成房屋震裂的报警投诉及110转警。2018年6月10日,我市市领导带领环保、安监、公安、国土、林业、水利、信访、马路镇等部门入户调查,入户调查距离石场最近的莫振岳、吴彦英、莫泽、谢勇昌、唐伟光5户房屋(其中莫泽户建成两层,没有装门窗及批墙,还未入住;吴彦英户无人在家)均未发现复工后被震裂现象。
6月26日,为进一步核实村民房屋被震裂问题,岑溪市公安局再次组织人员到离富祥石场最近的莫振岳、吴彦英、莫泽、谢勇昌、唐伟光、莫光全、莫振生屋进行详细核查,发现离石场爆破区域最近的莫振岳户没有裂痕,邻近的吴彦英、莫泽户也没有裂痕;只是在谢勇昌、唐伟光、莫光全、莫振生等户的围墙、砖瓦厨房、杂物房、窗户边角、楼顶围栏、楼面天井边角等个别地方发现有陈旧微小裂缝,这些小裂缝如何形成,岑溪市公安局无法鉴定。
(六)反映矿区还在扩大中,打深水井抽地下水作生产除尘问题。
经调查,部分属实
该石场于2016年12月取得新的采矿证后,矿区范围没有变化。石场确实在冲口打了一口井,作为石场生活用水和除尘用水,没有违反水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反映村民投诉十多年来未得到有效处理的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建筑用石料作为最基础的建筑材料,为我市公路、铁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农村道路硬化及农民建房等领域提供了必要的原材料供应,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市也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在富祥石场开发、生产、运输整个过程当中,我市各部门就群众关心安全距离、弃土堆放、粉尘噪声、用水安全、爆破震动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入户走访,测量、检测、测试等方式方法进行了调查及回复,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已责令石场进行整改。
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为了增进和群众沟通,直面回应富祥石场信访问题和整改情况,2017年9月28日,马路镇政府派出干部书面通知信访人谢柱昌参加岑溪市信访联席办举行的《岑溪市马路镇谢柱昌信访事项听证会》,但因信访人谢柱昌长期在外地务工,通知无法当面送达,经电话通知,其本人拒绝回来参加,同时又未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会。自从2016年接到信访件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了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落实整改工作,2017年5月前富祥石场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
二、工作措施
(一)岑溪市交通局将继续牵头治超办联合道路执法部门,对国道324线(富祥石场路段)采取常态化、定时与不定时、多种形式加强道路巡查,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装载不规范(未盖篷布)及扬尘抛洒等损坏或污染公路的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岑溪市交通局组织了人员到货运企业、矿山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工作,增加企业环保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获得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理解和认同,缓和矿农矛盾,早日实现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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