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黄冈市汛期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及规范采砂船只集中监管,根据湖北省水利厅砂管局《关于对巴河口聚集采砂船舶集中清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5月2日,黄冈市水利局召开了巴河口聚集采砂船舶开展集中清理工作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
一是要印发对巴河口聚集采砂船舶集中清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停靠在该水域的采砂船舶,限期在三天内(5月5日前)自行拆除采砂机具,并依法依规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行拆除,将强制拆除,并从重处理。
对本籍采砂船舶拆除采砂机具后,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集中停靠点集中停靠,对外籍采砂船舶一律驱离出境。
二是要求黄州区、浠水两县区制定强行拆除方案,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拆卸工作安全,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