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湘政函〔2017〕81号文件,通告了长江干流湖南段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现就长江干流湖南段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采区。长江五码口至城陵矶段干流河道和长江儒溪至铁山嘴段干流河道为禁采区。禁采区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二、禁采期。对长江干流湖南段河道设置禁采期,禁采期内禁止除防汛抢险以外的一切采砂活动。其中:
长江云溪段城陵矶可采区禁采期为每年2月1日至9月30日及长江干流河道超警戒水位期间;
长江云溪段南洋洲可采区禁采期为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及长江干流河道超警戒水位期间;
湖南省境内长江干流除可采区外的其余河道禁采期为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