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十局老挝南欧江三级水电站颚破及圆锥破招标

来源:中电建
时间:2017-07-27
摘要: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老挝南欧江三级水电站项目所需的鄂式破碎机及圆锥式破碎机设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7147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老挝南欧江三级水电站项目所需的鄂式破碎机及圆锥式破碎机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欧江三级水电站位于老挝北部琅勃拉邦省境内,下游距孟威(Muong Ngoy)新、老县城分别约33km、15km。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水库总库容2.18亿m3,装机容量210MW,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溢流表孔、坝式进水口及河床式厂房、冲沙底孔坝段等组成,最大坝高59.5m。

2.招标范围:

鄂式破碎机及圆锥式破碎机设备。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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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17年11月30日前(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

5.交货地点:境内交货:云南磨憨口岸

境外交货:老挝磨丁口岸或泰国曼谷港。

6.质量要求:

6.1保证销售的设备必须符合国际标准。

6.2外观质量:外观美观,防腐,不应有变形、锈蚀现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外(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代理商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满足1.1中相关要求。

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3投标人是境内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5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1.6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7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5日期间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扫描合并文件上传,已经注册成为股份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的可直接报名并提交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证明):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满足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7年8月5日前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俩百元整(小写:¥2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仅接受银行汇款的方式,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2390408597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注:1)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备注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2)汇款凭证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

    3)招标人只提供招标文件工本费财务收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十二桥路7号625会议室。

定于 2017年8月15日14: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十二桥路7号625会议室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水电十局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成为水电十局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参与投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标书和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张娟QQ:1954478415,电话13571997594)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十二桥路7号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晋如勇   

电    话:028-87710760

电子邮箱:adj20150102@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账    号:123904085978

纳 税 号:9151018120276341XK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777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