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四川段全面禁止采砂的两年半时间里,川内沿江各市、县(区)各级各部门已累计组织5000余人次开展执法巡护检查,出动车船1000余辆(艘)次。目前,川江河段非法采砂现象已初步得到遏制。
长江干流四川段总长219.3公里,主要流经宜宾、泸州、攀枝花等地。2015年7月1日,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要求,川江河段全面禁止采砂,并对各支流采砂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化管理。此后,四川省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实施源头管控、加强部门区域联动执法、推动地方立法,逐步建立起全省采砂管控体系。
在落实责任方面,落实省及沿江市、县政府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河道采砂分级管理体系和采砂许可制度,由省级水利主管部门统一印制采砂许可证并统一编号,做到一场(船)一证,一证一号。
源头管控方面,锁定采砂船和河湖巡护。针对采砂船只流动大、管理难的现实,四川省对采砂船舶实行分点集中停靠。截至今年底,川江河段已有10个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并逐步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巡河员+群众“四位一体”的河道采砂监督体系。
联合执法方面,加强部门和区域联动,组织专项执法。两年多来,四川省先后与重庆等相邻省市建立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全省累计起诉非法采砂案件12起,行政立案64起。
地方立法方面,四川省专门设立省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鉴定委员会,负责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和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鉴定。同时,推动河道非法采砂入刑。
四川省河湖保护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在精细管理层面发力,以川江河段为重点,重点配套信息化、现代化、自动化设备,建立河道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砂石源头装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