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孟某为首,私自组织50余艘采砂船在微山湖区域的昭阳湖轮流采砂,多次暴力抗法。为此,沛县公安局经过严密部署,77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2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侦查发现,2013年3月份以来,以孟三和王某为首的20多名地方恶势力在没有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微山湖区域的昭阳湖系国家规定的禁采区域,私自组织50余艘采砂船在该水域日夜轮流采砂。
已经形成了指挥联络、利益分配、有组织控制外来干扰、修建码头、维修砂泵、提供油料、生产、销售黄砂一条龙的产业链,共采砂300余万吨,涉案价值1亿余元,严重破坏了昭阳湖水下生态环境平衡,严重危及微山湖大堤安全。
警方工作中还发现,孟氏家族非法采砂中还多次公然暴力对抗湖区各类执法人员,故意伤害附近村民,形成了一股黑恶势力。
在2016年5月16日抓捕当晚,警方查获的现金有几十万,那正是当晚交易中收取到的现金。警方当晚还查扣了加油船、生活船、4艘摩托艇以及16支采砂船。
“在案件办理中,专案组积极联系上级治安、食药环侦部门对案件办理进行指导,协调检法两院提前介入,走访水利、国土等部门对案件鉴定进行支持,最终案件得以顺利侦办,省厅对案件挂牌督办。”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从新介绍,目前该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7人,其中逮捕13人。
12人被判刑
2017年6月26日,沛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第一批非法采砂被告人作出判决,判处孟某等12名被告四年八个月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从新介绍,该案是当前全国成功侦办的最大一起非法采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