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未来三年禁止新建、扩建砂石矿山、露天矿山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7-03-20
摘要:石家庄市未来三年禁止新建和扩建采石砂、石灰石、露天矿山。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制定了未来三年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

其中,禁限制的重点产业包括:

采矿行业

采石、砂:禁止新建和扩建。

露天采矿:禁止露天采矿(此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除外),不再新设露天采矿。

石灰石、石膏开采:禁止开采水泥用灰岩、水泥生产辅料矿产资源(此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除外),不再新设水泥用灰岩、水泥生产辅料矿产资源采矿权,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应有序退出。

建材行业

水泥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

石灰和石膏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脱硫石膏除外)。

石材加工:禁止新建和扩建。

除此之外,轻工、冶金、化工、医药行业内部分板块也将受到限制和禁止;而鼓励重点发展的产业则包括生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

《意见》要求,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工作,投资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坚持以产业和项目为抓手,从土地、金融、技术改造等方面细化鼓励措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拓展阅读

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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