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下发了通知,要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对未按照规定擅自开工建设、投入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业整顿。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着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对未按照规定擅自开工建设、投入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业整顿;
要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习惯性违章、盲从性违章等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导致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的严厉追究责任;采取措施加快对尾矿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加大保护生命工程实施力度,确保施工质量。
《通知》特别强调,非煤矿山企业要着力整治六类事故隐患,严格防范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火灾事故、透水事故、坠罐跑车事故、冒顶片帮事故和露天矿山及排土场边坡坍塌事故。
《通知》指出,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隐患,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