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五局红河州建元高速骨料系统鄂破、立轴破招标

来源:中电建
时间:2017-11-17
摘要:水电第五局红河州高速公路项目颚式破碎机、立轴式破碎机招标。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7294

1、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红河州高速公路项目包含建水至元阳段高速公路的第5标段和个旧至元阳段高速公路的第11、12标段工程,标段总长28.3公里,估算总投资约36.3亿元。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项目建设期3年。

项目岩石情况:花岗岩、强度:60-90兆帕.

2、招标范围:颚式破碎机设备及其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3、采购设备主要要求及数量:750×1060颚式破碎机一台,其中与其相配套的控制启动柜一个,动颚间隙调节工具一套,机动打黄油设备一套。其余按标准配置。一般技术要求:

1)、成套供货,要求以上设备为国产设备,国内知名品牌设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使用成熟,在国内150t/h及以上生产规模的砂石加工系统有成功的应用。

2)、同规格型号的设备的部件、备件应能通用互换。

3)、保证设备的单台实际生产能力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能力。

4)、提供配套主电机的型号及产地,提供启动柜主要电气元件的品牌及产地。

5)、要有超载、过铁情况下的自动保护系统。

6)、颚式破碎机启动柜要求预留与操作台连接(启动、停止操作及相应的启动、停止信号)端子,便于操作台启动,停止 。

4、交货时间:12月25日之前。

5、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贾沙乡尼格村,具体地点由项目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质保期为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8、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9、招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招标,若招标人只填报部分项,未填报项按其他所有招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7295

1、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红河州高速公路项目包含建水至元阳段高速公路的第5标段和个旧至元阳段高速公路的第11、12标段工程,标段总长28.3公里,估算总投资约36.3亿元。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项目建设期3年。

项目的物料强度:项目筛分原料岩石类型:花岗岩、强度:60-90兆帕。

2、招标范围:一台立轴式冲击破碎机设备及其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3、采购主要要求及数量:立轴式冲击破碎机一台,包括润滑油站一套,控制柜一台,其余按标准配置。一般技术要求:

1)、成套供货,要求以上设备为国产设备,国内知名品牌设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使用成熟,在国内160t/h及以上生产规模的砂石加工系统有成功的应用。

2)、同规格型号的设备的部件、备件应能通用互换。

3)、保证设备的单台实际生产能力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能力。

4)、提供配套主电机的型号及产地,提供启动柜主要电气元件的品牌及产地。

5)、要有超载、过铁情况下的自动保护系统。

6)、立轴式冲击破启动柜要求预留与操作台连接(启动、停止操作及相应的启动、停止信号)端子,便于操作台启动,停止 。

 

4、交货时间:要求必须有现货,交货期2017年12月25日。

5、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贾沙乡尼格村,具体地点由项目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质保期为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8、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9、招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招标,若招标人只填报部分项,未填报项按其他所有招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1投标人是制造企业的,要求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1.1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1.4具有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类设备供货经历,提供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业绩见证资料,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1.8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工程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1.9履约信用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5日17: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允许个人办理、转账凭证须注明:标书费和招标编号0105-17294)发送到邮箱:240616524@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下载标书,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到A703室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元)。

3、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公司支付)请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4 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A703室。

邮政编码:610066

联 系 人:蒲敏

电    话:028-84475188

设备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红河州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郭亮                 张朔

联系电话:15287372700        18602866651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