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检察院:非法采砂渎职案 水利系统发案最为集中

来源:江苏检查网
时间:2017-07-12
摘要:已查办的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中,水利系统发案最为集中。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初曾开展为期3个月的长江采砂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检方指出,已查办的长江非法采砂案件中,水利系统发案最为集中,而沿江地区分管打击非法采砂的领导干部和水政执法涉案人数比例高达42.8%。

xin_470506240926843265729600.jpg

6月下旬,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泰兴市检察院相继收到了“长江非法采砂”系列行政公益诉讼的判决书,确认了水利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并判令水利部门在一定期间内履行法定职责。至此,泰州市检察机关起诉的8件“长江非法采砂”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胜诉,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2016年以来,泰州市高港区院、泰兴市院在办理水利部门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长江沿线非法采砂情形严重,水利部门未及时履行职责,致使长江河道砂石资源遭受巨大损失,生态环境、航道安全遭到严重威胁。

泰州市检察院发现水利部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违法情形:

1.怠于执行没收采砂机具和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2.明知行为人非法采砂怠于查处;

3.非法准予缓缴罚款。

泰兴市院、高港区院先后分别向水利部门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或督促履职令,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纠正违法行为,后水利部门一直未履职,检察机关遂分别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