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鹰潭市东升砂石有限公司以6500余万元的价格拍得信江余江段洞门底采区河砂三年半开采权,年控制开采量为5万吨,设1个码头,总开采量限制在17.5万吨,河砂平均竞拍成本高达370元/吨。
由于投资大,采区内开采数量有限制,为了销售更多的河砂、谋取更大的利润,东升公司非法设置4个码头,并多次要求李某等码头负责人在采区外开采砂。
至案发时,东升砂石共在采区外开采了15.66万立方米河砂,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617.5万元。2016年1月22日,该公司非法采砂一事被央视财经频道曝光。任某为掩盖犯罪事实,又安排东升公司员工将有关的1131份会计凭证藏匿至员工家中。
近日,经余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东升砂石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一百万元;该公司总经理任某犯非法采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砂场码头负责人被告人李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2017年初,《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发布后,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曾以该案举例,他认为,传统的“招标拍卖的许可方式”出让开采权,实际上以牺牲砂石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了政府一时的财政高收入。
他说:“近年来,在河道采砂拍卖活动中出现了恶性竞争,致使出让成交价格虚高的实际情况,给采砂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
中国砂石骨料网记者了解到,上述《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在力推“放管服”的当下,开全国之先河。
其实,在砂石行业一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企业可以不受许可证上的限采规定在开采范围内根据自身实际能力开采,政府主管部门默认企业有开采、销售权,但是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国家对矿山开采的限制越来越多,但仍无法完全打破这种潜规则。
河道开采、矿山资源拍卖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这种竞拍成本明显超出市场价格数倍的行为显然有悖市场经济规律,也希望相关部门在处理时更加谨慎,从源头杜绝这种本不该存在的问题,为砂石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今年以来,砂石行业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剧变,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将您身边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让更多行业同仁一起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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