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建绿色矿山 不达要求一律关闭

来源:池州日报
时间:2016-05-25
摘要:据池州日报消息 根据要求,今年3月份,池州市全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致力巩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防止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和污染反弹。

据池州日报消息 根据《“9+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今年3月份开始,池州市全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致力巩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防止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和污染反弹。

“为推进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境保护有关重点工作调度会,对矿山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并明确了11家矿山整治任务企业名单。”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各县区环保局积极行动,分别对列入整治任务的矿山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整治期间,池州市环保局对贵池区里山矿业和池州市龙飞矿业有限公司下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并约谈了企业法人,明确整治要求和完成时限。目前两企业已报送整改方案,并基本落实整改措施。市环保局联合市国土局、市安监局调查了石台县创亿矿业有限公司,并上报有关材料。

根据在产矿山的申请,池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对3家在产矿山进行了矿山项目“三同时”验收和市级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对不达标的银龙矿业督促其限期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督促东至县金翔矿业有限公司启动项目“三同时”验收和市级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工作。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回头看行动的督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坚决严格执法,按时间进度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到6月底,全市在产矿山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粉尘、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尾矿和废渣得到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11家在产矿山通过市级矿山环境综合整治验收。”池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而对不符合环保审批,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