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欧盟每年约产生各种建筑垃圾超8亿吨,占欧盟国家产生垃圾总量的25%-30%。建筑垃圾处理早已成为欧盟重视的课题,但不同成员国的实际发展水平却差异巨大。
近日,以成立10周年为契机,欧洲循环利用质量协会(EQAR)在斯洛伐克举办了成员国会议,本次会议以“欧洲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为主题,讨论了目前欧盟各国建筑垃圾利用的现状与问题。
会议现场
该协会主席Manfred Wierichs指出,欧盟各国在建筑垃圾利用水平和态度上的差距十分明显:有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德国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就已经达到了90%;而在斯洛伐克为自身定下的目标中,2015年需要达成的利用率也只有35%,另外该国对参加本次会议缺乏兴趣,没有派出哪怕一个代表参会。
根据欧盟法律框架中的废物利用框架指令,到2020年,欧盟各成员国对无害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率最少要达到70%。据了解,目前英国、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以及阿尔卑斯山各国基本都达到甚至超过了该标准;而如意大利、北欧、中欧、东欧及利比里亚半岛的其他欧盟国家则仍需努力追赶。
鉴于欧盟已经为此提供了充足的培训课程和技术投入,欧洲循环利用质量协会主席Manfred Wierichs对落后国家的缓慢进展表达了不满。同时,他向与会代表通报了《欧盟建筑垃圾管理协议》的制定进展,该《协议》一旦完成,将成为指导欧盟国家建筑垃圾利用的向导。
另外,为了配合《协议》的制定与实施,该协会将要求欧盟各国加紧制定能够保障再生建筑材料质量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只有5个欧盟国家已经制定了不同层级的相关法规,对建筑垃圾再生材料质量提出了要求。
挪威一建筑垃圾处理站
值得注意的是,除循环利用外,目前欧盟将“利用废弃物替代其它材料进行回填”一项也列为了可接受的方式,其利用量也可以算在各国建筑垃圾利用率中。
对此,有观点认为,欧盟不少国家的填埋费用与税率并不高,这使得建筑垃圾很难得到真正的利用,而目前欧盟对建筑垃圾的主流处理方式是进行破碎与筛分,产品用作路基、回填等低附加值方向,产生了较大的资源浪费。该观点持有者呼吁对再生砂、骨料等材料进行高附加值利用。
在笔者看来,此观点与本文中欧洲循环利用质量协会要求制定的法律法规相呼应,或预示着欧盟建筑垃圾利用新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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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