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快发展砂石骨料 推进尾矿、建筑垃圾利用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6-05-19
摘要: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为推动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部署。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部署,其中不少内容直接对砂石骨料行业发展方向提出了要求,中国砂石骨料网遴选其中与行业相关的信息,供读者参考。

建材工业是重要的原材料产业。近年来,我国建材工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但是,受经济增速回落、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建材工业增速放缓、效益下降、分化加剧,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部分适应生产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缺乏,一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

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与联合重组

为促进行业和建材产品升级,《意见》要求加快发展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砂浆等制品。在中央层面上提出加快发展砂石骨料制品对行业发展有着正面的促进作用,这也将帮助处于建材行业上游的砂石骨料行业逐步获取应有的行业地位以及重视程度。

同时,《意见》提出,政府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提高生产集中度。具体的支持措施包括:已获许可的建材企业并购重组且不涉及搬迁的,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免予企业实地核查;已获许可的建材企业被并购重组后,企业名称、生产条件、产能未发生变化的,经产品检验合格后,直接换发许可证。

推进绿色智能发展 过剩行业严禁增加产能

在《意见》中,国务院要求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替代自然资源,发展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合料、砌块墙材等产品。鼓励企业整合玻璃用硅砂、石英砂和砂石骨料用尾矿、废石等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该要求的提出,将给尾矿、建筑垃圾再利用领域带来明确的政策指导,为砂石骨料行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同时,政府鼓励推进智能化生产,建设厂区物联网,在搬运、码垛等重复操作工段推广“机器代人”,加强对产品质量、污染物排放、能耗等关键参数的可视化管理,提高质量效益,强调了行业发展的智能化方向。

在产品质量要求上,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水泥及混凝土标准的提升,将对砂石骨料的品质和级配提出更高的要求。

《意见》同时要求,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同时淘汰落后产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

此外,《意见》还对建材行业发展提出了其他要求:

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优势企业的主导作用,以品牌、管理和营销网络为纽带,促进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互联网+”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物流网络配送体系。加强品牌培育、宣传与推介,加快本土品牌建设,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发展绿色建材,修订行业标准。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研究修订水泥产品标准,制修订混凝土产品标准、混凝土掺合料产品标准和专用水泥标准。加快制定协同处置固废伴生水泥产品污染控制标准。落实水泥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

加大金融支持。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建材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提供并购贷款、并购票据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材企业并购重组。

发挥协会作用。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发挥有关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支持企业推进兼并重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企业加强和改进管理。加强对行业关键、共性问题的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意见》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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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意见》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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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