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出台矿产资源管理新规 严格管理矿产资源

来源:湖州日报
时间:2016-08-18
摘要:为了走出一条具有湖州特色的“环保建矿、科技强矿、生态美矿”的绿色矿业之路和“转型升级、综合利用、产业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近日,湖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从紧从严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十条规定》。

为了走出一条具有湖州特色的“环保建矿、科技强矿、生态美矿”的绿色矿业之路和“转型升级、综合利用、产业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近日,湖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从紧从严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十条规定》。

据介绍,这十条规定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出发,通过从紧从严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将矿山综合治理进行到底。《规定》要求,限定开采区域、严格控制开采规模、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严格采矿权设置、严控采矿权出让、严格准入门槛,进一步控制采矿权出让;依法实行“四控”措施、依法实行“双停”措施、定期开展储量动态监测、全面控制机组产能,切实加强矿山开采动态监管;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全面规范涉矿工程项目管理。

湖州绿色矿山建设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规定》提出,在今后一个时期,将不断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成果。湖州市将完善提升依法依规办矿等标准指标,推进指标标准化建设,制定地方标准,确保指标体系全国领先;全域所有矿山企业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范围,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一律不得开工生产;实行绿色矿山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绿色矿山年度复核。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限期停产整治,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取消绿色矿山资格;争创国土资源部绿色矿业示范区试点,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还实现零排放,矿山“绿色开采”新模式是湖州市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的一个重要方面。《规定》要求,下一步要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度。强化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废弃矿山治理,确保治理取得实效;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加强矿车运输管理、全面实施船舶航运管制、全面提升矿山码头管理。

此外,湖州市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狠抓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环境违法行为、非法销售矿产资源行为三方面;规范全额征收矿产资源税费,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规范日常税费征收,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对不如实申报、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严格控制采矿权出让、切实加强矿山开采动态监管、全面规范涉矿工程项目管理、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成果、规范全额征收矿产资源税费、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度、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