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经过3个多月的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行动,内蒙古矿产管理和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共发现矿产违法行为477宗,其中立案233宗、非立案处理111宗、已结案133宗,目前内蒙古全区所有设置在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勘查开采活动已全部停止。
据介绍,本次行动共查明全区国家和自治区级保护区内探矿企业274家、采矿企业371家。调查发现,全区各类矿山欠缴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矿业权使用费以及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等问题较为突出。此外,砂石黏土矿无证开采问题突出,在发现的265家无证开采矿山中,除1家为煤矿外,其他264家均为砂石黏土矿,清理整治难度较大。据介绍,内蒙古厅将按地区拉出清单下发到各盟市,年底前必须整改到位;针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将加大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力度。
针对盟市级以下保护区设置存在的问题,内蒙古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各保护区主管部门,对各类保护区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保护区职能职责,细化保护区范围,明晰“三区”界线,为依法依规、科学有序退出保护区内的矿业权提供可靠依据。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