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16年起,湖南所有地级城市均要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市、县城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从2016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旧城区应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力争建设地下综合管廊500 公里,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主要街道架空线路逐步消除,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城市中的各种管线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构成四通八达的城市地下“神经”系统。然而,由于地下管线种类繁多,且经常要维修更换,导致管线上方的道路难逃反复开挖的命运。
地下综合管廊就是城市地下空间里的公共隧道,用于集中敷设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市政管线。地下综合管廊具有资源集约化、使用寿命长、安全性能高、管线运行维护方便等显著优点。“建设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将有效破解‘马路拉链’问题。”市住建委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处负责人介绍,长沙早在 2014年就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程序予以明确,从工程立项、规划报建、招标投标、施工组织、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13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