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砂盗采“前赴后继” 北京东南河畔挖出60米深巨坑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6-12-09
摘要:11月12日,平头村数位村民在潮白河河堤左堤路旁发现正在挖砂的铲车,将其围堵。这辆铲车的所有人正是平头村村民王立忠,现任村支书王响忠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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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北京市密云平头村东南角,500米航拍画面。

11月12日,平头村数位村民在潮白河河堤左堤路旁发现正在挖砂的铲车,将其围堵。这辆铲车的所有人正是平头村村民王立忠,现任村支书王响忠的弟弟。

2010年,位于密云区河南寨镇的平头村曾经引发过社会关注,一个18人的团伙因为常年在潮白河两岸等地盗采而被法院判刑。时隔6年,这个村庄的盗采砂石活动并未平息,如今仍有铲车出没在村内各个砂坑。

数百亩“伤疤”难平

2001年底,北京市政府发布文件《关于关停本市范围内砂石场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规定:要于2001年12月底前收回已发放的《河道砂石开采许可证》,并于2003年底前逐步关闭北京市范围内所有的砂石场。

平头村村民王立发(化名)称,文件发布后,在潮白河河道内挖砂的砂石场搬到了河岸上,这些砂石场和村委会签订租地合同,租赁土地用于“堆物和种植”,但实际上换汤不换药,还是在挖砂。彼时,在政府的“禁挖令”下,挖砂已经被定性为“盗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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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白河一侧的挖砂行为

虽然是承包租赁合同,但村民未见承包者在土地上种植经营,而是继续挖砂贩卖。

东南河边这个紧邻麦田的圆形砂坑直径约260米,坑底距地面约60米,上部坑壁基本与地面垂直。依此计算,该砂坑的容量约124万立方米。

村民围堵挖砂铲车

一份《2005年河南寨镇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复印件显示,东南河砂坑西南角位置的土地为“有林地”,其土地性质是“林地”。潮白河堤坝旁直径约30米的砂坑也位于“水浇地”的边缘,其土地性质为“耕地”。

国务院第257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均有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实际上平头村采砂石活动由来已久。据媒体公开报道,2010年,以时任平头村村主任的王晓雷(大雷)及其弟弟王辉(二雷)为首的18人团伙在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该团伙涉嫌非法采矿、敲诈、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罪,而王晓雷本人也承认没有采砂许可证。

后王晓雷和王辉入狱,分获有期徒刑17年和8年,平头村的“采砂”则不曾平息。

王立忠,平头村现任村支书王响忠的胞弟,人称“小六子”。多位平头村村民向记者反映,王立忠自己有铲车,2010年以后他还在采砂。

11月30日,记者撞见了独自驾驶铲车的王立忠,其正向砂坑方向驶去。随后,记者利用无人机进行了拍摄。无人机传回的画面显示,王立忠驾驶的黄色胶轮铲车停在了砂坑内。约两分钟后,王立忠又驾驶铲车返回。

挖砂暴利

2001年后,平头村的“黑砂场”多通过承包土地挖砂,刨除每亩土地800元租金,水电费和机械折损等费用,规模大的砂石场一天的利润可达十余万元。

一名曾参与盗砂的平头村村民称,运料的卡车一般都是买方出,如果自己有铲车,基本没啥开支。挖砂的尝到了甜头,一般不会轻易放手。现在的料更值钱,一台铲车挖一宿,纯利润一两万元。

12月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在接到村民举报后,已派工作人员到村内调查挖砂,负责调查的邢(音)姓工作人员也与部分村民进行了联络。

12月7日,记者拨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电话联系到了邢姓工作人员,就平头村的情况,他表示正在调查核实。其称,村民举报的盗采砂石行为发生在路边,是高铁桥墩土石料存放地,之后还要将挖出的土石料进行回填,而此中是否存在盗采行为,需进一步询问才能确定,至于该路段的性质,其表示也在核查之中。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