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其中要求到2020年,各市(州)、贵安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
《通知》要求,贵州省各地将加强规划引导,培育示范典型,推动集聚发展。各地要将建筑垃圾消纳设施或资源化利用设施作为重要市政基础设施,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分布,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满足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要求。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用,最大限度降低运输成本。
加强技术研发,提高装备水平。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开展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产关键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研发;加强质量把关,大力推广应用。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推荐目录、政府采购目录。
另外,贵州省将强化资金支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谁产生谁付费、谁处置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收费制度;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原则,推行特许经营。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