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百日会战”整治 和“建筑垃圾、滴洒漏”说再见

来源:泉州网
时间:2016-03-08
摘要:近日,为全面推进乱堆倒建筑垃圾及渣土车“滴洒漏”整治工作,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乱堆倒建筑垃圾及渣土车“滴洒漏”整治“百日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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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关于加强乱堆倒建筑垃圾管理的指示精神以及市政府张永宁副市长召开的丰泽区山兜建筑垃圾乱堆放问题处理专题会议要求,全面推进乱堆倒建筑垃圾及渣土车“滴洒漏”整治工作,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乱堆倒建筑垃圾及渣土车“滴洒漏”整治“百日会战”。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按照《泉州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要求,自觉向县(市、区)市政公用(住建)、交警、交通、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运输手续,加强渣土车规范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杜绝‘滴、洒、漏’和乱堆放、乱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现象,维护和保障城市环境整洁、有序。”泉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原则。各区行政执法局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成立乱堆放建筑垃圾渣土车“滴洒漏”“百日会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各区行政执法局要组织所属中队深入建筑工地、运输企业教育劝导,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引导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和堆放、倾倒。对于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运输的,运输企业和个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要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实施处罚。对乱堆放、乱倾倒的渣土车,要依法查扣,对车辆所属单位或驾驶员从重处罚。

  ◆整治时间:从3月9日起,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持续到6月19日。

  ◆整治范围:全面加强巡查监管,充分利用电子眼、高清探头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重点区域监控,对动车站、汽车站、主干道两侧、过境桥梁、风景名胜区等高发易发区域要错时蹲守巡查。

  ◆整治效果: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有效杜绝“滴、洒、漏”和乱堆放、乱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现象,维护和保障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百日会战”日程表

  摸底排查阶段(3月9日—24日)

  各区行政执法局摸排辖区建筑垃圾及渣土车“滴洒漏”运输企业(渣土车平台有登记)、乱堆倒建筑垃圾和“滴洒漏”的场所以及主要建筑工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组织进工地、进企业、进小区,发放宣传材料,下发行政指导书,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置运输建筑垃圾。

  集中整治阶段(3月25日—6月10日)

  各区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统一整治行动,实行分区、分片、分路段包干管理,每周行动不少于2次,其中夜间整治不少于1次,特别要加强重要路段、重点场所巡查监管,一片一片清查处理,对动车站、汽车站、主干道两侧、过境桥梁、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实现全覆盖。对“滴洒漏”和乱堆放、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要坚持严查重罚。

  检查验收阶段(6月11日—19日)

  专项整治期间,市局督查大队每周组织抽查各区整治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检查验收阶段,市局将组织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此外,借助媒体力量,大力宣传乱堆放、乱倾倒建筑垃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规定,及时宣传整治情况,设立曝光台及时曝光违规“黑名单”,形成良好氛围。整治期间,全市各区行政执法局对违规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处罚不少于17起,对违规车辆处罚不少于530辆。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