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用破碎机技术条件》征求意见(附主要技术变化)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
时间:2016-12-07
摘要: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在《水泥工业用破碎机技术条件》修订版批准发布之前将其进行公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1月6日。

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新版《水泥工业用破碎机技术条件》行业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公示,在该新版批准之前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1月6日。据悉,旧版标准于2003年开始启用,今年1月份,《水泥工业用破碎机技术条件》修订版在天津通过了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审查。

中国砂石骨料网了解到,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用破碎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适用于水泥工业用破碎机,包括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立式冲击破碎机、辊式破碎机和圆锥破碎机,不适用于水泥工业用单段锤式破碎机和水泥工业用立轴锤式破碎机

除编辑性修改外,新版与2003年版《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

  •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 修改了空负荷试车条件和温升要求;

  • 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

  • 修改了空负荷试车的振动要求;

  • 修改了肘板与肘板垫、颚板与支承面的接触间隙;

  • 修改了反击式破碎机对称位置板锤重量差;

  • 增加了图样上未注尺寸和形位公差的要求;

  • 增加了压力试验和负荷试车要求;

  • 增加了飞轮、带轮轮辐涂红色油漆,转子应标明正确旋转方向的要求;

  • 增加了判定规则;

  • 增加了运输零部件解体时应做标记的要求;

  • 增加了鄂式破碎机中定颚、偏心轴、皮带轮、飞轮和箱体的材料要求;

  • 增加了鄂式破碎机中皮带轮、飞轮和箱体的无损检测要求;

  • 增加了锤式破碎机皮带轮、飞轮和锤头轴孔部位的无损检测要求;

  • 增加了反击式破碎机板锤、反击板的无损检测要求;

  • 删除了首次大修前的使用期限要求;

  • 删除了立式冲击破碎机的叶轮平衡试验要求;

  • 在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中增加了出厂检验项目和质量分类表;

具体修改请参阅原文。

据悉,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于2003年9月20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由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常熟中材装备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江苏天鹏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海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起草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彭海兰、宁晓敏、金鸣、朱纯、李习花、高杰、东朝莉。

拓展阅读

工信部科技司征求意见原文

《条件》征求意见稿(请使用IE浏览器)

编辑:赵红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