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成都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成都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绿色生产,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生产作业区道路应全部硬化,未硬化空地绿化率应达到80%以上,厂区整体绿化面积应达10%以上,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区布置。
在扬尘及噪音控制方面,通知要求:
1. 站点配料仓与骨料仓应封闭,骨料皮带输送机侧面封闭且上部加盖;骨料堆场采用有顶盖且三面以上围墙或围挡的封闭式堆场,并且应安装喷淋抑尘装置;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别储存,中间设置隔墙;
2.各进料口均应安装除尘装置,粉料仓均应有料位控制系统;
3.出入门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
4.应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厂区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5.搅拌站(楼)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应密闭,其内部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搅拌主机卸料口应采用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保持地面清洁;
6.混凝土运输车(含自有及租赁车辆)下料斗处必须安装防撒漏装置;
7.距离居民区、学校小于15米的一侧应增设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在废弃物排放如废水、废浆、废渣控制方面,通知要求:
1.配有砂石分离机,且状态和功能良好;
2.有科学合理的排水沟系统和废水、废浆处置系统,废水、废浆处理输送后,用做混凝土拌合用水以及地面降尘、运输车辆冲洗;
4.沉淀池系统应设专用沉淀搅拌池,搅拌池应有搅拌均化装置,搅拌池数量不少于2个且容积须满足浆水100%利用的要求;
5.废水、废浆处理的管道系统,包括连接沉淀池与搅拌主机间的管道系统、计量系统以及用于地面降尘、运输车辆冲洗的装置。
通知要求,2016年8月1日前,成都市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尽快完成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新建和新设立的分站必须达到绿色生产条件后方可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