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征环保税 建设无尾矿山

来源:中国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6-12-06
摘要:​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要求,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绿色矿山。推广实施尾矿库充填开采等技术,建设一批“无尾矿山”(通过有效手段实现无尾矿或仅有少量尾矿占地堆存的矿山),推进工矿废弃地修复利用。

开征环境保护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范畴。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预提政策。

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绿色发展基金。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吕文斌透露,“近期我们将重点研究实施绿色发展目录,继续支持绿色债券规模,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社会资本介入绿色发展基金,投资节能环保产业,探索发展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新金融产品,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所长王毅介绍,《规划》的最大特点就是突出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制定了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

据人民银行的统计,今年我国发行绿色债券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同期发行绿色金融40%,绿色金融已逐渐成为社会资本与节能环保的主要纽带。

拓展阅读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编辑:赵红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