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发布《再生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本规程适用于再生混凝土房屋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7 多层和高层再生混凝土房屋;8 低层再生混凝土房屋;9 施工质量与验收。
《规程》规定,再生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宜选用不小于C15,不大于C50。再生混凝土应采用再生粗骨料混凝土,且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宜符合以下要求:
多层及高层混凝土房屋,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宜为30%~50%;
低层混凝土房屋,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宜为50%~100%。
该《规程》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北京工业大学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住建部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2月2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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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红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