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结构效益持续向好,新产业新动能加快成长。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GDP)322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5%。在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前三季度散装水泥的运行稳步向好,散装率保持稳步增加。通过努力,预计到年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可期。
一、基本情况
(一)水泥、散装水泥供应量。截止9月底,全省累计水泥产量7566万吨,同比减少567.25万吨,增长-6.97%。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累计完成6142.09万吨,同比减少339.83万吨,增长-5.18%。其中,9月份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完成620.66万吨,同比减少218.44万吨,增长-26.03%。1—9月,散装量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嘉兴、湖州、衢州、宁波。
(二)水泥散装率。1-9月,全省水泥散装率81.18%,同比增加1.48个百分点,继续列全国各省、自治区前茅,超过省政府下达的散装率80.5%目标任务。超过全省散装率平均水平的4个市:嘉兴88.99%、宁波86.62%、湖州86.32%、杭州84.01%。
(三)预拌混凝土供应量。1-9月,全省564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同比增加26家),累计供应量11000.78万立方米,同比减少231.95万立方米,增长-2.06%,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97%。11个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完成全年目标情况:衢州100.50%、舟山91.05%、丽水89.29%、湖州82.36%、嘉兴80.80%、宁波78.08%、台州75.89%、绍兴75.43%、金华70.21%、杭州65.20%、温州64.59%。
(四)预拌砂浆供应量。92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同比增加13家),累计供应量449.28万吨,同比增加74.11万吨,增长19.76%,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4.88%。1-9月,10个市预拌砂浆供应量完成情况:杭州155.56万吨,同比增长9.23%;嘉兴97.29万吨,同比增长40.16%;绍兴54.03万吨,同比增长-11.87%;宁波43.19万吨,同比增长439.04%;湖州37.49万吨,同比增长2.05%;舟山20.47万吨,同比增长-35.26%;温州15.13万吨,同比增长275.86%;台州14.92万吨,同比增长6.21%;金华7.26万吨,同比增长9.25%;衢州3.95万吨,同比增长313.78%。以上各市完成年目标情况:宁波107.98%、嘉兴85.34%、湖州83.31%、温州75.65%、杭州70.71%、台州67.82%、舟山58.49%、衢州49.37%、绍兴49.12%、金华48.40%。
(五)散装水泥使用量、中转库出库量。9月份,温州、台州、舟山、丽水等四市散装水泥使用量为114.43万吨,同比减少19.95万吨;1-9月累计1045.39万吨,同比减少61.00万吨,增长-5.51%。宁波、温州、丽水、台州等四市,列入统计对象的散装水泥中转出库量累计261.65万吨,同比减少70.28万吨,增长-21.17%。
二、行业运行分析
(一)主要量率指标情况
1.散装率稳步增长。散装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散装水泥供应量增长继续高于水泥产量增长。1-9月数据显示,散装水泥供应量增长高出水泥产量增长1.79个百分点。主要是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开工建设,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及1-9月以来房地产市场活跃等,带动了散装水泥使用量的增长。1-9月,房地产开发投资5443亿元,增长0.8%;基础设施投资6636亿元,增长29.2%;房屋新开工面积4975万平方米,增长6.0%。
(2)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量同比继续增长。前三季度,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量分别为11000.78万立方米和449.28万吨,共使用散装水泥3218.71万吨,占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的52.40%。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06%和19.76%,虽然预拌混凝土负增长,但增长率同比去年1-9月提高了7.55个百分点,而今年因为G20峰会以及预拌混凝土企业清洁化生产的改造工程,使企业停产时间较长,有这样的增速,实属不易。
(3)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量逐渐提高。自2014年省商务厅出台了《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指导意见》以来,省散装办近几年每年从省财政争取到200万资金专项用于预拌混凝土下乡,目前已有7个县享受到了政策带来的红利。通过开展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了农民建房的质量、消除了施工环节的不安全因素、消化了部分过剩的混凝土产能,大大提高了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量。
(4)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成为散装率新的增长点。《2016年度浙江省大气染污防治计划》将“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建设绿色搅拌站”列入其中。通过改造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工艺与设备,扭转生产过程中染污物排放和能源的浪费现象,全面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了混凝土企业布局,化解了部分过剩的产能,促进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浙江省散装率新的增长点。
2.水泥和散装水泥供应量增长率继续下降。1-9月以来,水泥和散装水泥供应量同比增长下降明显,水泥产量累计增长率逐季下降情况:一季度增长1.67%,二季度增长-3.41%,三季度增长-6.97%。散装水泥供应量增长率逐季下降情况:一季度增长3.36%,二季度增长-1.06%,三季度增长-5.18%。水泥和散装水泥供应量增幅逐季下降,其主要原因是:
(1)G20峰会召开产生的影响。今年,为了以最佳的形象迎接G20峰会的到来,全省号召各市特别是杭州市及周边市对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出台最严厉的管理措施。特别是峰会召开的前期,建筑工地停工、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企业停产,导致单月散装水泥供应量减少218万吨、拉低了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
(2)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用电量回落。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21177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比1-8月减少0.3个百分点。1-9月,全社会用电量2860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19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增速比1-8月减少2.1个百分点。
(二)全省水泥价格上涨明显、预拌混凝土价格略有回调
1.水泥市场样本企业产品价格上涨明显。根据省商务厅水泥市场样本企业的统计数据显示,9月P.O425水泥全省平均价为320元,环比上涨30元/吨。第一季度水泥价格逐月下跌,从1月285元到3月270元,跌了15元/吨;第二季度开始,水泥价格逐月上涨,从4月270元到6月285元,涨了15元/吨,价格又回到年初水平;第三季度水泥价格继续上涨态势,7、8月还保持微涨,到9月,涨幅接近10%,价格回到了2015年3月的历史水平。主要原因:一是目前浙江省水泥市场基本被安徽海螺、浙江南方等大型水泥企业占领,水泥价格的起伏很多时候是这些企业掌握了主动权,会根据市场供需的程度及时调整水泥价格;二是“供给侧、去产能”政策在外省正加紧实施中,导致浙江省水泥开始紧俏,需开始逐渐大于供;三是随着“金九银十”这个建设工程黄金期的到来,新开工项目、建筑施工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工程均在加紧施工,再加上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复苏,提高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量。
2.混凝土企业产品价格略有回调。本月,预拌混凝土C20平均价341元,C25平均价355元、C30平均价370元,环比价格上涨5元/立方米。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直到7月,预拌混凝土价格保持稳定,无波动;第三季度8月首次出现下跌,跌幅3%左右,9月的上涨还未能回到7月的价格水平。主要原因, 一是预拌混凝土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竞争激烈,经济形势好时反应不明显,现在经济不稳定,企业为了争夺市场,克服了原材料如水泥等的价格上涨因素,尽量保持价格稳定,甚至进行价格战;二是预拌混凝土受《造价信息》以及施工合同的约束,不能随意调整价格;三是全省各地的预拌混凝土市场需求不同,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程度不同,预拌混凝土企业面对市场竞争承受能力也不同,有按指导价下浮5-8个点,有按指导价下浮20个点,差别较大。
三、主要问题
(一)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价格涨幅不大,企业应收款问题依然突出。虽然今年以来水泥价格在缓步回升,但是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价格并没有因为水泥等原材料上涨而涨价,一直维持在一定的涨幅区间。这样的状况除了经济实力强的企业能支撑外,很多企业面临着困境。同时,行业内一直存在的同行间竞争、低价跑量、垫资供货等现象,应收款持续增加。这一现状若不能得到有效的改善,将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依然未见好转。国家对水泥、钢铁、煤炭等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一直采取措施,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逐渐压缩产能、规范行业发展等措施来加以改善。散装水泥系统也通过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提高准入门槛等措施来逐步解决,但从目前情况看,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依然未见明显好转。
四、四季度工作要求
(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根据2016年目标任务,要完成水泥散装率、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目标任务存在着不确定因素。各级散装办要抓住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的特色优势,要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能松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倒排时间,咬定目标、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年底冲刺的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二)加快出台“十三五”规划。省商务厅、发改委、住建厅和环保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79号),对浙江省未来5年的散装水泥工作做了详细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水泥散装率达到83%。截止目前,11市中除温州、绍兴、舟山和丽水等4市出台了当地“十三五”规划外,其余7市均未完成此项工作。未完成的市要抓紧时间,尽量在第四季度出台“十三五”规划。
(三)切实抓好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工作。省商务厅、经信委、住建厅和环保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87号),旨在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强化污染治理、规范清洁生产管理。要求各设区的市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企业清洁生产基本情况梳理排查,制定并发布本市具体实施计划,争取通过2-3年的时间,在2018年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