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因素制约尾矿综合利用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重道远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时间:2015-11-25
摘要:矿产的开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能源和资源,但一些企业采取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进行开采,使得一些矿山满目疮痍。因此,从长远计、打持久战应成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应有姿态。坚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长远计,需要树立久久为功的过程观念。
  矿产的开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能源和资源,但一些企业采取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进行开采,使得一些矿山满目疮痍。不仅增加了地质灾害的风险,也不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长远计、打持久战应成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应有姿态。坚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长远计,需要树立久久为功的过程观念。

  在我国矿业不断发展的历程中,传统开采模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与安全问题。近年来,个别尾矿库溃坝导致周边水质、农田等大面积污染、危及村庄安全等事故,教训深刻。

  四类因素制约尾矿综合利用

  随着国家对尾矿资源重视程度的提升,我国尾矿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在不断推进,但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以下四类因素是产生差距的根本原因:

  一是技术因素。原矿类型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尾矿成分的多元性,且尾矿中各组分的品位已经很低,如此使得一些选矿技术未能完全适应低品位尾矿的选矿需求;一些特殊元素组分,由于工艺复杂、投资大,还难以工业化规模实施,或者说从经济上讲还行不通。

  二是经济因素。尾矿作建材或用于采矿充填是其综合利用的重要方向,但问题的核心在于,尾矿作为建筑用砖等低附加值产品,因远离消费市场而导致产品运输半径过大,使得产品运输成本太高而削弱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是政策因素。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减免所得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减免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但还没有具体制定针对尾矿综合利用的鼓励性政策。

  四是数据与信息因素。目前,很多矿业发达国家至少完成了一轮重点矿山尾矿资源的调查评价,能够满足社会投资决策的需要。我国至今还未开展全国性尾矿资源专题调查评价,不能满足社会投资决策的实际需要。

  尾矿综合利用前途无量

  前不久,有媒体发文称:“尾矿资源化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方面显而易见,即使经济效益方面也不亚于精矿、进口矿。”文章着重两种开发利用方式,一是以处理高硅铝矿预脱硅方式制取氧化铝、活性硅及其它有价成份,二是以电热法炼制铝硅钛中间合金。

  中国工程院院士古德生说,当前,只有改变采矿方法,采用新技术手段和装备,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才能更加有效地解决矿业开采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难题。

  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杨朝飞认为,我国采矿方式需要进行重大变革,要彻底抛弃粗放的采矿方式,努力向“绿色开采、清洁开采、无害开采、文明开采”转变。

  笔者以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由长期累积形成的矿山生态破坏,同样需要旷日持久的披绿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或一劳永逸。在着力整治现有污染问题的同时,更需避免新的破坏行为发生,防止陷入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增强过程意识,就是要唤起人们坚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环保理念和认真态度,在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中做到科学规划、稳步推行。破山易,治山难,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需要有一定的周期。必须建立一套系统性的科学规划,并保证所有步骤在较长时间内一步接一步地完成。在没有成熟的可借鉴恢复治理方案之前,应依托现有科技,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关键点上。不断总结,稳步推进,不能盲目摊大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抓好矿山复绿工程落实,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在发展的同时也要保护好绿水青山,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绿色矿山,从而推动绿色矿产业的发展。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