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就被拆掉的“短命建筑”刺痛了谁?

来源:长江网
时间:2015-11-10
摘要:为配合地铁5号线施工,“服役”仅5年多、耗资854万的郑州市黄河路文化路天桥,将彻底与市民说再见。“短命建筑”郑州黄河路文化路天桥并非个例。不但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与中国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相背离。诸多“短命建筑”到底刺痛了谁?
  11月8日凌晨,郑州市黄河路文化路天桥上,工人们正进行切割拆除作业。为配合地铁5号线施工,“服役”仅5年多、耗资854万的郑州市黄河路文化路天桥,将彻底与市民说再见。市政部门称桥体材料将回收利用。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短命建筑”郑州黄河路文化路天桥并非个例。近年来,此类“短命建筑”在各地频现。如“西湖第一高楼”仅仅使用了13年就被炸掉、广州天河城西塔楼刚建四层就遭爆破、江苏南京市湖南路地标性建筑图书发行大厦在争议中被爆破拆除。虽然发生地不同,但其背后暴露的问题却是极为相似。“短命建筑”不但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与中国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相背离。诸多“短命建筑”到底刺痛了谁?

  “短命建筑”是厉行节俭之痛。据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从历来情况看,有的“短命建筑”并非质量差,而是还没到达使用年限就被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令人触目惊心,但至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官员为“短命建筑”买单,为“短命建筑”的暗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每一个“短命建筑”背后都隐藏着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而浪费的不仅是政府的财政,更是纳税人的辛勤劳动,是原本应更多用在民生上的百姓福祉。

  “短命建筑”是城市规划之痛。按照规定,由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都要进行信息公开、专家论证,并要让人大进行充分审议。然而,我国部分城市规划既缺乏整体设计和长远规划。出于规划理念的不同,规划是否“接地气”等因素,城市在规划的全局性、连贯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出现偏差,导致“推到重来”频现。规划设计监管失位,主政者的武断决策,为“短命建筑”埋下了伏笔。城市规划缺乏预见性和政府盲目追求利益导致政策的不连续性是造成“短命建筑”的“罪魁祸首”。

  “短命建筑”是政绩观、发展观之痛。无论是规划设计的弊病,还是对厉行节俭的违背,都敌不过地方“父母官”政绩观、发展观的扭曲。在诸多“短命建筑”的背后,实则是少数领导干部“拍脑袋”的决策,是只为自己升迁牟利的恶念,是为创造个人政绩而导致劳民伤财之举频现的功利。官员的政绩观、地方的发展观如果不正,再可行的规划也难以落实,再富饶的城市也最终难逃千金散尽的命运。

  希望人们“痛定思痛”,政府抓住关键,转变政绩评价机制,强化问责机制;增强监管力度,提高规划的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决策,遏制拆建的随意性,杜绝“短命建筑”的再次发生。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