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扶持力度 2018年利用率将超70%

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5-10-28
摘要:日前,临沂市政府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政府节能办8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争取到2018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处理率达到100%。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政府节能办8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争取到2018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处理率达到100%。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解决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等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意见》出炉。

  临沂市摒弃传统填埋消纳的办法,严格资源化综合处理,促进建筑垃圾废弃物合理回收利用,形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三节(节地、节水、节煤)”、“三洁(环境洁、空气洁、生产洁)”和“三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争取到2018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处理率达到100%。

  《意见》指出实行特许经营。经临沂市政府授权市城管局,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加大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应优先使用。凡由政府采购的工程,优先采购纳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对从建筑垃圾中回收原料或者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税收、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住建、国土、财税、科技等部门要在场地、资金、税费、技术等方面,为生产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拆迁建筑垃圾废弃物运输的管理,中心城区建成区所有拆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遵照有关协议按规定运输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保障原材料供应。

  记者调查

  将城市“顽疾”变成“益生菌”本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乐分一杯羹

  对于《意见》的印发,山东某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胡震表示这对于临沂本土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公司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同时也将促进临沂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作为建筑垃圾处理的一个试点,该环保科技公司负责火车站片区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在位于沂州路西侧的火车站片区工地可以看到,经过处理的建筑垃圾按照颗粒大小,分成三堆,工人们正在利用破碎成粉状的建筑垃圾,制作透水砖。

  “建筑垃圾体积庞大又难以降解,算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顽疾’,我们所做的就是将这种‘顽疾’变成一种‘益生菌’。”胡震告诉记者。

  2014年,随着火车站片区拆迁的进行,随之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不仅会影响市容还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经过多方联系,相关部门与胡震进行了接洽,作为建筑垃圾处理的试点项目,胡震带着建筑垃圾处理设备进驻到了项目现场。

  据胡震介绍,建筑垃圾粉碎机,是从矿石粉碎机改造而来。通过粉碎与筛选,可以将砖瓦、砖混等建筑垃圾分成半径1厘米、0.5厘米的颗粒和粉状的微小颗粒。原来的建筑垃圾承重比较小,不能用于回填或者是铺路,现在粉碎之后,既可以用于建筑回填,还可以用于工地道路硬化。

  随后,经过反复试验,处理后的建筑垃圾不仅可以应用于混凝土制品、预拌砂浆等,还可以做成路面砖、水工砖、透水砖、墙体砖等,并且硬度、透水性等各项指标都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取得了多项国家专利。根据胡震的计算,一吨建筑垃圾可以制成1300多块透水砖,产生的利润远高于回填成本。

  “作为临沂市首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火车站片区的建筑垃圾处理,只是一个试点,我们以后的目标是在临沂市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现在,我们不仅进行建筑垃圾的综合化利用,同时,我们也在销售设备、培训相关技术人员等。”胡震告诉记者,“现在,我们积极地准备各项材料,参与我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招投标,这是公司发展的一个机会。”

  10部门各司其职看好“各自摊”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是节约土地、节约资源的重要途径,是抑制城市扬尘、减少环境污染的迫切需要。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发改部门负责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研究和争取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

  科技部门负责鼓励和扶持高校、科研机构研究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监督。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搞好用地保障服务。

  规划、住建、园林部门负责指导建筑垃圾再生资源新型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的认证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施工单位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

  物价部门负责会同城管部门按照合理补偿处置成本的原则,确定并适时调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费标准。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在拆除项目评估、招标、拍卖时,明确要求拆除企业将建筑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并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对未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不予拆迁工地验收并扣除相应拆除保证金。

  城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行业监管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运营、监督考核管理工作,负责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查处违规倾倒、清运、中转、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