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环保不力,一把手或将面临被公开约谈。记者27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该省环保厅日前出台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针对未履行环保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地区,环保部门通过约见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法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
该约谈暂行办法规定,经福建省环保厅现场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约谈:
· 未落实国家和本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或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辖区内可能发生严重生态和环境问题的
· 区域或流域环境质量指标长期超标,或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隐患,威胁公众健康、生态环境安全或引起环境纠纷、群众反复集体上访的
· 辖区内存在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或屡查屡犯、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长期未纠正的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或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或危险废物管理目标难以完成的
· 触犯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和破坏的
· 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辖区内干预、伪造监测数据问题突出的
· 辖区内干扰阻碍环境执法问题突出的
· 辖区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落实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整改要求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