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30余城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5-10-10
摘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简政放权有关政策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据统计,全国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还印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简政放权有关政策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据统计,全国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还印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陆克华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同时也存在开发强度高、硬质铺装多等问题。特别是建筑屋面、道路、地面等设施建设导致下垫面过度硬化,改变了城市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70%以上的降雨形成径流被排放,城市“大雨必涝、雨后即旱”,带来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有序运行。发达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这些国家及时调整城市规划建设理念,通过实施低影响开发模式、可持续排水管理、水敏感城市设计等理念和措施,合理控制雨水径流,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


  陆克华介绍,所谓海绵城市,就是充分发挥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和生态本底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湿地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功能,能够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加强规划建设管控,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采取屋顶绿化、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等措施,使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和绿地、水系等具备对雨水的吸纳、蓄滞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实效。

  陆克华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住建部在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举办了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培训班。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选择16个城市今年开展了试点。各地积极响应,据统计,全国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还印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据悉,今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5方面要求: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提出将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并在规划许可等环节严格把关。

  三是统筹有序建设。明确了通过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在城市新区建设中全面推进,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整体推进。

  四是完善支持政策。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大力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央财政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企业发行债券等用于海绵城市建设。

  五是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的职责。

  陆克华表示,目前,住建部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