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仍将持续高压态势 前7个月1790起超标排污案件被警方调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15-09-15
摘要:环保执法矛头将转向恶意违法排污,前7月,多家企业因恶意违法排污被要求停产,甚至是责任人被行政拘留。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对于恶意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显加大,或许将成为环保执法新的“风向标”。


  环保执法矛头将转向恶意违法排污,前7月,多家企业因恶意违法排污被要求停产,甚至是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对于恶意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显加大,或许将成为环保执法新的“风向标”。

  9月14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第十一届环境与发展论坛上透露,今年1月至7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3760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90件。
  同时,吴晓青在介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着力推进的工作时强调,严惩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排污行为,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环境保护部原总工程师、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杨朝飞告诉记者:“未来我们在环境执法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一般性的超标排污和恶意违法,对于恶意违法现在的打击远远不够,对这部分越严越好,国外就是重点对这类进行打击。”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3760件

  经济新常态下,环保工作的推进也在不断调整和适应。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环保联合会名誉主席顾秀莲在论坛上表示,环保要从四个方面适应新常态,包括思想、行动、方法、价值观等方面发生转变。顾秀莲指出,要依据新常态的新变化、新趋势、新目标,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科技进步和严格执法。

  在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推进上,吴晓青介绍,环保部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约谈环境问题突出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吴晓青称,1-7月份,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3760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90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其中,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48件,罚款数额达28203.4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0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92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863件。

  实际上,当前的环境形势仍不乐观,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环保仍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吴晓青说:“‘十三五’环境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瓶颈和短板。”

  以草原生态环境为例,蒙草公司总经理钱瑞霞介绍,我国有6亿亩草地,人均草地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而且全国草地面积逐渐缩小,我国90%的草地面临不同程度的退化,草原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重点打击偷排、偷放行为

  杨朝飞认为,环保部门对于一般性超标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一经不轻,但是,对于恶意违法排污的打击力度远远不够。

  据吴晓青介绍,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塑造良好环境法治氛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推进的工作之一。

  吴晓青称,抓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做好刚刚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解读和实施准备,抓紧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排污行为,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重点打击的威力正在显现,今年9月,环保部通报全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环保部介绍,甘肃省白银市环保局对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拒不改正问题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被处罚后,该公司于3月27日全线停产,并对污水处理站改造升级;浙江省海宁市环保局对海宁某公司通过暗管排污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生产线等实施现场查封,并将案卷移送公安机关,企业已实施了停产,并主动拆除了软管;江西省新余市环保局对江西新余某公司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生产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该公司3名直接责任人员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

  对此,杨朝飞称,环保执法就是要解决法不责众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企业形成震慑效果,一方面要把打击的对象缩小,对突出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重点打击。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