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降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比例是能够拉动基建投资的直接有效措施。上一次国家采取这一措施还是在2009年,当时全球正遭遇金融危机。
具体相关政策如下:
会议认为,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定向调控,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对于扩大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
会议指出,围绕优化投资结构,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可以合理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补上公共产品、服务及其他发展“短板”,通过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会议确定,将关系国计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由30%降为25%,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降为2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项目资本金比例可比规定的再适当降低。同时,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执行现行的30%—40%较高资本金比例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时,要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切实加强风险防范。通过有扶有控的政策引导,促进形成更加合理的投资结构,增强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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