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要求推进预拌混凝土砂浆绿色生产 防止扬尘污染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5-08-26
摘要:目前,湖北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超过500家,年产能近3亿立方米,企业的粗放管理和生产产生的扬尘,加上运输环节的滴、撒、漏和工地违规现场搅拌造成的扬尘,加重了空气污染。为加快改善空气质量,强化监督管理,近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运输、存储环节的管控,推进绿色生产措施。
  目前,湖北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超过500家,年产能近3亿立方米,企业的粗放管理和生产产生的扬尘,加上运输环节的滴、撒、漏和工地违规现场搅拌造成的扬尘,加重了空气污染。为加快改善空气质量,强化监督管理,近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运输、存储环节的管控,推进绿色生产措施。

  《通知》要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采取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因运输、装卸、堆放、铲运、搅拌、存储、场地、废料等产生的粉尘污染。特别是原材料堆场、材料传输带和搅拌楼应实施封闭并采取除尘措施,逐步形成企业生产工厂化、规范化、绿色化。生产厂区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和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得出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应采取预防渗漏措施,避免在运输途中滴、撒、漏。散装水泥砂浆储罐,应采取除尘措施,避免爆管、冒顶、爆仓。

  从即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的要求,做到绿色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既有企业应迅速改造提档升级,确保到2016年底达到绿色生产标准。

  《通知》强调,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日常管理职责,按绿色生产的要求对企业资质实施动态管理。对未履行绿色生产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参加招标投标、撤销资质等处罚。对超标排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取消各种评先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对相关责任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记入不良信息“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