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省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2日成立巩义市非煤矿山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监察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及有关镇政府负责人等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整顿规范非煤矿山开采和石料加工秩序,治理露天开采、石料加工、运输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和乱倒废石矿渣压占破坏植被等问题,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河南省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2日成立巩义市非煤矿山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监察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及有关镇政府负责人等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铁腕处置。对全市非煤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和所有石料加工厂(点)进行排查,对清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制定具体治理措施,排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对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和无照石料加工厂(点)、严重破坏污染环境或整治不力的矿山企业彻底取缔;对生产设施不达标、乱堆乱放废石矿渣等固体废弃物、破碎加工矿石产生粉尘污染、破坏压占林地植被以及证照等手续不全的非煤矿山实施停产整顿。
二是限期整治、恢复环境。全面排查全市的废弃矿坑,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开采及加工场地的固体废弃物进行限期恢复治理,开展植树植草复绿,使生态与景观环境修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无主废弃矿坑,可由市国土资源统一招标、统一设计、分批治理,也可由个人、村、镇或社会资金组织复垦,最终达到恢复植被或耕种的标准。
三是责任到人,督查验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镇人民政府是此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各镇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切实将非煤矿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到人。对整治不力、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还将进行全面督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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