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全面启动创建绿色和谐矿山工作

来源: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
时间:2015-01-27
摘要:《柳州市创建绿色和谐矿山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台,从2015年开始,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建设工作,研究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配套的激励政策,到2018年,柳州市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实现辖区范围内矿区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
  《柳州市创建绿色和谐矿山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台,从2015年开始,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建设工作,研究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配套的激励政策,到2018年,柳州市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实现辖区范围内矿区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

  根据方案,绿色和谐矿山创建有七大标准:一、依法依规办矿。包括相关证照齐全,三年内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无因环境问题、矿山企业过错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资源综合利用等。二、资源综合利用。例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渣、尾矿的处置率达到100%。三、开采方式科学。四、企业管理规范。五、生态环境保护。企业规范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开采区,加工区环境整洁、优美。矿区范围内绿化域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六、水土保持有效。七、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形象好,社会责任感较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

  此外,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凡建成市级绿色和谐矿山的企业可享受五大优惠政策:一是采矿权受让优先。在采矿权出让招拍挂时,在同等条件下,绿色和谐矿山创建等级高的优先。二是政策扶持优先。凡市政府出台与矿山企业生产、治理有关的扶持政策享有优先权。三是可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度,按规定程序和比例提前返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四是适当增加规模。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绿色矿山企业的开采规模可适当增加,但必须与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要求相符合。五是其它符合绿色和谐矿山企业的规费激励,包括矿山土地复垦补助和在柳州市政府减免权限范围内、企业上交的相关规费给予适当比例的返还等。


编辑: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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