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县强化措施制止无证开采销售渣土石料违法行为

来源:今日京山
时间:2015-01-22
摘要: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京山县矿山综合整治办下发《关于制止无证开采销售筑路用渣土石料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监管,有效制止乱采滥挖及无证销售筑路用渣土石料的违法行为,维护京山生态环境。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京山县矿山综合整治办下发《关于制止无证开采销售筑路用渣土石料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监管,有效制止乱采滥挖及无证销售筑路用渣土石料的违法行为,维护京山生态环境。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举措:

  一、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各镇(区)切实履行山林土地监管的主体责任,村民委员会履行山林土地监管的直接责任,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守护,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现场查处乱采滥挖及无证销售筑路用渣土石料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村干部会和村民代表会、制作宣传图板、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形成“乱采滥挖是违法,触犯法律必追责”的共识。

  三、形成监管合力。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处乱采滥挖及无证销售筑路用渣土石料违法行为。国土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开采违法行为;林业部门负责查处林地破坏违法行为;水务部门负责查处水土保持破坏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环境破坏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非法使用民爆物品及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负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销筑路用渣石土违法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查,对因监管不严,制止不及时,发生盗采案件的,严格追究主要监管负责人和直接监管负责人的责任。


编辑: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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