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1月起全面推行建设绿色矿山

来源:江门日报
时间:2015-01-19
摘要:2015年1月开始,江门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全面推开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范围包括江门三区四市的露天开采的矿山,包括新立、延续和采矿期限仍有2年以上的矿山企业。
  广东省江门市安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动员会在崖门召开,将从今年1月起,全面推行建设绿色矿山。

  会议提出,2015年1月开始,江门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全面推开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范围包括江门三区四市的露天开采的矿山,包括新立、延续和采矿期限仍有2年以上的矿山企业。被列入计划的企业,需在8月前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要求整改仍不合格的,将采取停产措施。为让企业明确验收项目,此次意见稿还附上了相关评分标准,评分80分以上的才算合格。

  副市长钟军表示,创建绿色矿山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工作,是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现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据了解,“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

  编辑: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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