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三种情况下禁止采砂

来源:南国今报
时间:2014-11-17
摘要:日前,柳州市水利局专家审查通过了《柳州市融江(柳城县段)河道采砂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柳城县境内的融江河段近期内开采河砂控制总量、可采区、禁采区,规定在禁渔期等几种情况下禁止采砂。
  日前,柳州市水利局专家审查通过了《柳州市融江(柳城县段)河道采砂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柳城县境内的融江河段近期内开采河砂控制总量、可采区、禁采区,规定在禁渔期等几种情况下禁止采砂。
  
  据悉,柳城县境内融江河段长70公里、龙江河段长15公里。近几年,融江、龙江乱采滥挖河砂现象较为严重,直接影响河道行洪和通航安全。为此,柳城县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同时,尽快划定出台河道禁采区。
  
  这份河道采砂《规划》,规划期为2014-2018年,规划范围为柳城县境内融江(下枧村至柳城大埔电站)45公里长河段。规划河段内,水利部门划分出了3个可采区,其他河段均为禁采区。规划期内,采砂控制总量为92.63万立方米,其中年度控制采砂总量19万立方米。
  

  《规划》规定,当出现下列几种情况之一时禁止采砂:一是,江河水位达到防洪警戒水位时;二是,采砂船进行采砂作业期间,预计会造成安全事故、产生河岸坍塌、河床严重冲刷、影响河岸河床稳定、危及行洪防洪及航运和其他水工程设施安全时;三是,规划河段处于禁渔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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