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再升级

来源:中华建筑报
时间:2014-10-22
摘要: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连环拳”的力道渐次爆发。继上月末和本月初公布两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后,住建部再于日前发布第三批名单,新疆苏泰建筑有限公司、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建筑企业均不幸“上榜”。从3份通报看,施工单位的转包、违规分包、挂靠出现频次较多,这是建筑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的一大原因,也是住建部监督施行的难点。
  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连环拳”的力道渐次爆发。继上月末和本月初公布两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后,住建部再于日前发布第三批名单,新疆苏泰建筑有限公司、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建筑企业均不幸“上榜”。
  
  从3份通报看,施工单位的转包、违规分包、挂靠出现频次较多,这是建筑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的一大原因,也是住建部监督施行的难点。
  
  工程质量问题仍待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一定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建筑工人专业技能培训。李克强总理也强调,不重视质量,城市就可能百病缠身,困难重重,我们必须在质量要求上设硬杠杠,在提升质量上下硬功夫。
  
  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介绍,全国工程质量水平“总体受控、稳中有升”。近年来,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大大减少,这点从住建部提供的一组数字中就可看出端倪。上世纪80年代,全国大约每三天就会发生1起房屋整体垮塌事故;到了上世纪90年代,这一数量下降到个位数,一般是6—7起;进入新世纪以来,房屋整体垮塌事故仅为极少个案。
  
  但是,曾宪新也承认,尽管工程质量事故数量大幅度下降,但工程质量形势仍不容乐观,工程质量问题时有发生。比如,近些年出现了因混凝土质量导致的保障房拆除现象,瘦身钢筋、粉末砖头和不合格海沙的使用等,都给工程质量造成了一定危害。
  
  行动“连环拳”蓄势
  
  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自9月1日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来,住建部在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打击违法挂靠分包、加大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力度日渐加大。
  
  9月4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建筑市场还存在着一些混乱现象,有些建筑确实还存在着质量低下的问题,建筑物垮塌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住宅也问题成堆,居民苦不堪言。在此背景下,提升工程质量迫在眉睫,而作为作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首当其冲。
  
  9月20日,住建部紧急发布《尽快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督促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加大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的曝光力度,对查处、曝光不力的地方进行约谈、通报。
  
  9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工程质量的核心要害问题,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这样解释:“建筑市场的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是多年顽疾,给工程质量带来了极大隐患,也存在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这些年来我们感到这些问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到了非下狠手治理不可的地步。”
  
  同日,住建部在官网首次曝光9起工程质量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0月5日和14日,住建部陆续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批、第三批名单。其中,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市琨御府项目7号楼、新泰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施工的新泰市新兴小区(二期)经适房11号楼、新疆苏泰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乌鲁木齐市荣和城三期商住小区1号、4号、11号楼工程等总计30项建筑工程被通报。记者发现,3次通报每次都增加一个违法违规项目案例。
  
  让违规行为无处遁身
  
  从3份通报看,施工单位的转包、违规分包、挂靠出现频次较多。例如,在第一批名单中,在河北中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河北省邯郸市金百合小区4号楼工程,自然人高国辉存在挂靠行为,其以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第二批名单中,石嘴山市鑫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石嘴山市惠农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五区一标段工程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其将防水分部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揽;在第三批名单中,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天津开发区第一中学改扩建(一期)工程,存在转包行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与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社保由下属子公司缴纳,工资由下属子公司支付。
  
  吴慧娟指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可能在全国建筑市场范围内还是比较广泛的,有人说是50%,恐怕不止这个数,从11月开始就不是自查自纠就能解决了,等政府查出来了,肯定就要处罚了,还要采取一些行政措施。
  
  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一直是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的一大原因,也是监督施行的难点。对此,《方案》已经做出了严格要求,包括根据已有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据吴慧娟介绍,现行法律法规对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都比较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这次重新制定了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的认定查处办法,重点包括修订处罚标准。从原来的处罚1万—3万元,上升到工程合同额的0.5%—1%,有的到2%—4%,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除处罚以外,还出台了行政措施。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