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7日,十堰市散装办稽查队在建筑工地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建筑工地仍然我行我素,无视国家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随即对该工地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一个月后十堰市散装办稽查队对该工地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工地对此仍然无动于衷,不予整改,对此十堰市散装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对该工程项目开出了第一张30万“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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