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面启动绿色和谐矿山试点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4-09-15
摘要:为了改变过去重开采轻治理的采矿状况,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今年陕西省开展首批绿色和谐矿山示范区试点。力争到2020年,全省矿山基本达到绿色和谐矿山要求,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为了改变过去重开采轻治理的采矿状况,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今年陕西省在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柳塔煤矿、陕西略阳铧厂沟金矿6个矿区,开展首批绿色和谐矿山示范区试点。力争到2020年,全省矿山基本达到绿色和谐矿山要求,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以往,矿山企业对资源的保护、对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重视不够,甚至不少企业对资源的利用是粗放、掠夺式的。实施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就是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当地乡镇、村民委员会配合,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及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推进矿业经济绿色、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今年年初,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分解落实国土资源改革探索及制度建设任务,要求各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条件的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和谐矿山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为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建立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合理分配探索经验。
  
  4月初,陕西省出台《陕西省绿色和谐矿山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提出10方面要求。包括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综合利用矿山复绿、社会贡献、矿群关系等内容。试点的矿山企业必须符合近三年内无超采、越界、超规模开采等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率100%;积极改善矿区周围基础设施,参与当地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等。特别是在矿山复绿方面,要有切实可行的土地复垦方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且方案执行率达100%,才能成为陕西省的绿色和谐矿区试点。
  

  据悉,已启动试点的六家矿山目前已全面开展试点工作,预计明年年底前完成任务。确定为省级绿色和谐矿山的企业将在矿产资源市场配置、矿权延续变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得到更多支持和帮助。同时,绿色和谐矿山的评定是动态的,以年为周期,达不到标准将被收回牌子。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