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大力发展非金属矿山开采行业,在服务当地经济的同时也给当地地质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为加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非金属矿产资源,2014年,山南地区国土资源局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山南地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暂行规定》和《山南地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大力发展非金属矿山开采行业,在服务当地经济的同时也给当地地质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为加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非金属矿产资源,2014年,山南地区国土资源局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山南地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暂行规定》和《山南地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规范了全地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管理,扎实落实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率先在该地区开展非金属矿山方案编制工作和落实保证金制度。
截至目前,山南地区已开展了38个(采石场、砂石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并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计算依据和专家评定得出应缴保证金1402.7385万元,现已实缴1266.5652万元。
后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指导山南地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并在其它地(市)推广山南地区的工作经验,推进自治区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区因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促进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