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筹款64亿建设国省干线公路

来源:长沙晚报
时间:2014-08-21
摘要:昨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举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借款合同暨投资意向协议签约仪式。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市公共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长沙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64亿元借款合同,这一项目成为全国第二个获批的开行支持的市级平台统贷的公路建设项目。
  昨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举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借款合同暨投资意向协议签约仪式。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市公共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长沙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64亿元借款合同,这一项目成为全国第二个获批的开行支持的市级平台统贷的公路建设项目。长沙市领导胡衡华、陈泽珲、何寄华、刘明理出席。
  
  长沙市“十二五”国省干线公路规划建设里程达到940公里,随着长沙高速公路快速发展,需要配套建设相关干线公路。同时,长沙园区和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也需要干线公路拉开骨架。但是,目前,区县(市)是干线公路建设责任主体,资金压力较大。虽然省、市两级财政每年都安排了干线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的缺口,区县项目推动十分困难。
  
  为解决长沙市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瓶颈问题,长沙交通和财政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进行了密切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开发性金融的支持,从2014年至2017年启动建设的国省干线公路项目中,选取38个项目,整体向开行贷款。38个项目总里程579.42公里,总投资规模98.72亿元。
  
  本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贷款采取“市级统贷统还”的模式,即“市级出平台,县级出资产”:由市级平台作为借款人,负责承接和归还开行贷款,并由市财政对市级补助的贷款进行信用担保;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县级贷款的抵押物。本次向开行申请64亿元贷款,期限15年。其中市级配套11.73亿元,县级使用52.27亿元。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贷款本息偿还由市、县财政分别筹措,即市财政偿还用于市级补助的贷款本息,县(市)区财政偿还用于县级自筹的贷款本息。
  

  长沙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借款合同暨投资意向协议的签订,是长沙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将助推我市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目标的实现,促进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大提升,推进湖南“四个交通”建设上台阶。


编辑:金哲